上海父母赶在子女结婚前立遗嘱!99.8%的老人都选了这个条款↗
独生女准备结婚了
上海的马阿姨立下遗嘱
计划自己的一套房子给女儿继承
目的是想确保这套房子
作为女儿的婚前财产
以后只有她能继承
根据中华遗嘱库的最新数据,全国60岁以上人群中,99.8%的老人在定遗嘱时,会选这条“防儿媳女婿”条款。
女儿婚事将近,阿姨立遗嘱:
“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
74岁的马阿姨今年2月份刚刚立好遗嘱,把名下的房子给了女儿,明确表示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。
原来,马阿姨偶然得知,即使独生子女也有可能没办法完全继承自己的房子——如果以后女儿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,房子有可能被女婿分走一半。
中华遗嘱库的负责人介绍道,马阿姨的女儿在以后继承房产的过程中通过调用这份遗嘱继承房产,流程会更方便。
跟子女交易房产比立遗嘱节省税费
但存在三大风险
成功立遗嘱后
马阿姨遇到的新问题是
这套房子以后交易
可能会面临高额税费——
房产中介建议马阿姨现在就把房子卖给女儿,这样只要交1%的税。马阿姨再次咨询遗嘱库后,工作人员田艳表示,房产中介说的方法确实能省下一些税费,但之后会有三大风险:
■ 如果只有一套房子,卖掉后马阿姨丧失了支配财产的主动权,养老全都依赖女儿,自己的生活存在不确定性;
■ 房子卖给女儿,万一女生以后想在房本上加配偶的名字,马阿姨没有决定权;
■ 最大的风险在于,意外不会分年龄,万一女儿先发生意外,她的配偶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,马阿姨或许就要跟其他人去分自己的房产。
经过一番考虑
马阿姨决定还是维持遗嘱
99.8%的老人立遗嘱“防儿媳女婿”
最新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中的数据显示,60~70岁老年人成为订立遗嘱的“主力军”,而在60岁以上老人当中,有99.8%的人会像马阿姨一样,选择遗嘱范本中的“防儿媳女婿条款”。
有专长民商事及婚姻法的律师表示: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也就是说,通过在遗嘱中写明“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,的确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的效果。
仅0.2%老人不防儿媳女婿?
其实比例已有上升
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,这是面向全国的调查数据,没有选择这项条款的人有可能选择给儿媳女婿部分财产,也有可能是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不选择子女作为继承人。
常年接待沪上立遗嘱老人的负责人黄海波介绍,“0.2%这个数字看上去很小,但相比以前已经提升了不少。能明显感受到沪上家庭中,公婆和儿媳关系、岳父岳母和女婿关系更好了。”
对此不少网友认为:
为人父母
多为自己孩子考虑无可厚非
坊友们对此怎么看?
来源 | 新闻晨报·周到APP (记者 吴琼)
编辑 | 静静
推荐阅读